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

三大金融協助 延長至年底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
2012.06.01 03:09 am

銀行公會昨(31)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決議,將放寬股票質押斷頭規定、企業紓困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等三大金融協助措施期限,延長到今年底,以協助企業融資,並減緩股市賣壓。

去年底為配合行政院通過的「經濟景氣因應方案」,在金管會指示下,銀行公會推出放寬股票質押斷頭賣出規定等三項金融協助措施,期限至6月底止,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昨天開會討論是否延長。

由於歐洲經濟情勢不穩,國內景氣不佳,台股更持續破底,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後,決議延長到年底。這三大金融協助措施,包括股票質押暫行措施、企業紓困機制及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。

其中放寬股票質押斷頭賣出規定的暫行措施,要求銀行在執行斷頭前,要讓客戶可以先跟銀行協商變更授信條件或和解協議。

銀行業者指出,過去只要股價下跌,跌幅達一定程度時,銀行就會直接將股票斷頭賣出,暫行措施則從寬,銀行必須先給客戶協商機會,如調降維持率或補提其他擔保品等,不要直接斷頭賣出。

台股近來成交量低迷,這項股票質押紓困措施,不但可協助企業資金調度,也有助穩定股市。

至於企業紓困措施,則是對於營運有困難的企業,在透過經濟部窗口診斷後,由最大債權銀行召開會議討論紓困作法,只要三分之二以上銀行同意,全體銀行就須遵循,提供企業資金融通;債務協商評估作業期間,銀行也不能緊縮銀根。

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,則是協助紓解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自用住宅貸款繳款壓力,由銀行依相關貸款戶的申請,提供半年到2年的本金緩繳及展延貸款期限。

只要借款人或配偶其中1人符合「非自願性失業勞工」資格者,都可以提出申請,將貸款本金緩繳半年、1年或2年。但每一家庭(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只能申請一戶,可以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,最高是600萬元,房貸紓困措施適用範圍限於自用住宅貸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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